转发:关于公布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结果的通知

浏览量:816 发布时间:2015-11-02

各学院(部)、有关教学单位:

根据教字[2015]156号通知精神,学校开展了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网络测评工作,参加网络测评的学生为全校2012-2014级本科生,学生参评率98.36%,目前测评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已完成。现将有关测评结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果说明

测评结果按不同教师、不同课程统计,同一教师同一课程(同一课程代码)不同教学班的测评数据归并统计,归并后的统计班级数为3244个,全校测评平均分为89.99分。测评数据分5档统计:95.01分以上、90.01-95分、85.01-90分、80.01-85分、80分以下,分别对应非常优秀、优秀、良好、一般、较差。各档班级数分别为:95.01分以上203个,占6.26%90.01-951599个,占49.29%85.01-901128个,占34.77%80.01-85241个,占7.43%80分以下73个,占2.25%。统计结果表明良好及以上占总数的90.32%,说明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是好的。

为使各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掌握本单位得分在全校所处位置,教务部对各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测评平均分进行了统计(附件1)。各任课教师测评总分和分项分数另行向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分别反馈。

二、反馈要求

1.各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测评数据对任课教师进行一对一反馈,不泄漏其他教师的测评数据。

2.测评数据反馈力求全面,使任课教师了解本人的测评综合分值、分项分值及在本单位、学校所处的相对位置。妥善保存测评数据,综合分析所积累的历次测评数据,更有效地发挥测评结果对促进教师教学的作用。

3.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教师需结合个别谈话、平时听课、教学检查、学生、督导、教师反馈等相关信息,帮助查找与分析原因。对于测评结果排名靠前的教师,要总结与分享有益经验,发挥示范表率作用。

4.各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对测评结果及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填写《苏州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反馈情况表》(附件2),于20151030日前报教务部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科,联系人:徐骏,联系电话:67166659,邮箱:28872362@qq.com

测评结果是检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,是教师评奖评优评职称的重要参考。各学院(部)、教学单位要通过对测评数据的深入分析与有效运用,促进教师将将更多时间与精力投入教学工作,努力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。

特此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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